《移居·春秋多佳日》
作者:陶淵明
原文:
春秋多佳日,登高賦新詩。
過門更相呼,有酒斟酌之。
農務各自歸,閑暇輒相思。
相思則披衣,言笑無厭時。
此理將不勝?無為忽去茲。
衣食當須紀,力耕不吾欺。
注釋:
1、斟:盛酒于勺。酌:盛酒于觴。斟酌:倒酒而飲,勸人飲酒的意思。這兩句是說鄰人間互相招呼飲酒。
2、農務:農活兒。相思:互相懷念。這兩句是說有農活兒時各自回去耕作,有余暇時便彼此想念。
3、披衣:披上衣服,指去找人談心。厭:滿足。
4、此理:指與鄰里過從暢談歡飲之樂。將:豈。將不勝:豈不美。茲:這些,指上句“此理”。這兩句是說,這種鄰里之間過從之樂豈不比什么都美?不要忽然拋棄這種做法。
5、紀:經營。這兩句語意一轉,認為與友人談心固然好,但應當自食其力,努力耕作必有收獲。
翻譯:
春秋兩季有很多好日子,
我經常同友人一起登高吟誦新詩篇。
經過門前互相招呼,
聚在一起,如果有酒,
大家就同飲共歡。
要干農活便各自歸去,
閑暇時則又互相思念。
思念的時候,大家就披衣相訪,
談談笑笑永不厭煩。
這種飲酒言笑的生活的確很美好,
拋棄它實在無道理可言。
穿的吃的需要自己親自去經營,
躬耕的生活永不會將我欺騙。
賞析:
前人評陶,統歸于平淡,又謂“凡作清淡古詩,須有沉至之語,樸實之理,以為文骨,乃可不朽”(施補華《峴傭說詩》)。陶淵明生于玄言詩盛行百年之久的東晉時代,“理過其辭,淡乎寡味”乃詩壇風尚,故以理為骨,臻于平淡皆不為難,其可貴處倒在淡而不枯,質而實綺,能在真率曠達的情意中化入淵深樸茂的哲理,從田園耕鑿的憂勤里討出人生天然的樂趣。試讀陶詩《移居二首》其二,即可知此意。
陶淵明于公元405年(義熙元年)棄彭澤令返回柴桑里,四年后舊宅遇火。公元408年(義熙七年)遷至南里之南村,是年四十七歲。全詩以自在之筆寫自得之樂,將日常生活中鄰里過從的瑣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賦新詩”,暗承第一首結尾“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而來,篇斷意連,接得巧妙自然。此處以“春秋”二字發端,概括全篇,說明詩中所敘并非“發真趣于偶而”(謝榛《四溟詩話》),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樂趣。每遇風和日麗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賦詩,一快胸襟,歷來為文人引為風雅勝事。對陶淵明來說,在柴桑火災之后,新遷南村,有此登臨勝地,更覺欣慰自得。登高不僅是在春秋佳日,還必須是在農務暇日,春種秋獲,正是大忙季節,忙里偷閑,登高賦詩,個中趣味決非整天悠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領略,何況還有同村的“素心人”可與共賞新詩。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興,在此詩中便有不同尋常的意義。這兩句用意頗深卻如不經意道出,雖無一字刻劃景物,而風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賞,詩人之神情超曠,也如在目前。
移居南村除有登高賦詩之樂以外,更有與鄰人過從招飲之樂:“過門更相呼,有酒斟酌之。”這兩句與前事并不連屬,但若作斟酒品詩理解,四句之間又似可承接。過門輒呼,無須士大夫之間拜會邀請的虛禮,態度村野,更覺來往的隨便。大呼小叫,毫不顧忌言談舉止的風度,語氣粗樸,反見情意的真率。“相呼”之意可能是指鄰人有酒,特意過門招飲詩人;也可能是詩人有酒招飲鄰人,或鄰人時來串門,恰遇詩人有酒便一起斟酌,共賞新詩。杜甫說:“肯與鄰翁相對飲,隔籬呼取盡余杯。”(《客至》)“叫婦開大瓶,盆中為吾取。……指揮過無禮,未覺村野丑。”(《遭田父泥飲》)諸般境界,在陶詩這兩句中皆可體味,所以愈覺含蓄不盡。
當然,人們也不是終日飲酒游樂,平時各自忙于農務,有閑時聚在一起才覺得興味無窮:“農務各自歸,閑暇輒相思。相思輒披衣,言笑無厭時。”有酒便互相招飲,有事則各自歸去,在這個小小的南村,人與人的關系非常實在,非常真誠。“各自歸”本來指農忙時各自在家耕作,但又與上句飲酒之事字面相連,句意相屬,給人以酒后散去、自忙農務的印象。這就像前四句一樣,利用句子之間若有若無的連貫,從時間的先后承續以及詩意的內在聯系兩方面,輕巧自如地將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瑣事融成了整體。這句既頂住上句招飲之事,又引出下句相思之情。忙時歸去,閑時相思,相思復又聚首,似與過門相呼意義重復,造成一個回環,“相思則披衣”又有意用民歌常見的頂針格,強調了這一重復,使筆意由于音節的復沓而更加流暢自如。這種往復不已的章法在漢詩中較常見,如《蘇武詩》、《古詩十九首·西北有高樓》、《古詩十九首·行行重行行》等,多因重疊回環、曲盡其情而具有一唱三嘆的韻味。陶淵明不用章法的復疊,而僅憑意思的回環形成往復不已的情韻,正是其取法漢人而又富有獨創之處。何況此處還不是簡單的重復,而是詩意的深化。過門招飲,僅見其情意的真率,閑時相思,才見其友情的深摯。披衣而起,可見即使已經睡下,也無礙于隨時相招,相見之后,談笑起來沒完沒了,又使詩意更進一層。如果說過門輒呼是從地鄰關系表明詩人與村人的來往無須受虛禮的限制,那么披衣而起、言笑無厭則表明他們的相聚在時間上也不受俗態的拘束。所以,將詩人與鄰人之間純樸的情誼寫到極至,也就將摒絕虛偽和矯飾的自然之樂傾瀉無余。此際詩情已達高潮,再引出“此理將不勝,無為忽去茲”的感嘆,便極其自然了:這種樂趣豈不比什么都美嗎?不要匆匆離開此地吧!這兩句扣住移居的題目,寫出在此久居的愿望,也是對上文所述過從之樂的總結。不言“此樂”,而說“此理”,是因為樂中有理,由任情適意的樂趣中悟出了任自然的生活哲理比一切都高。從表面上看,這種快然自足的樂趣所體現的自然之理與東晉一般貴族士大夫的玄學自然觀沒有什么兩樣。王羲之在《蘭亭集序》中說:“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或取諸懷抱,晤言一室之內;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雖趣舍萬殊,靜躁不同,當其欣于所遇,暫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將至。”似乎也可以用來解釋陶淵明《移居》其二中的真趣所在。但同是“人之相與”、“欣于所遇”之樂,其實質內容和表現方式大不相同。東晉士族自恃閥閱高貴,社會地位優越,每日服食養生,清談玄理,宴集聚會所相與之人,都是貴族世家,一時名流;游山玩水所暫得之樂,亦不過是無所事事,自命風雅;他們所寄托的玄理,雖似高深莫測,其實只是空虛放浪的寄生哲學而已。陶淵明的自然觀雖然仍以玄學為外殼,但他的自然之趣是脫離虛偽污濁的塵網,將田園當作返樸歸真的樂土;他所相與之人是淳樸勤勞的農夫和志趣相投的鄰里;他所寄托的玄理,樸實明快,是他在親自參加農業勞動之后悟出的人生真諦。所以,此詩末二句“忽跟農務,以衣食當勤力耕收住,蓋第耽相樂,本易務荒,樂何能久,以此自警,意始周匝無弊,而用筆則矯變異常”(張玉谷《古詩賞析》)。結尾點明自然之樂的根源在于勤力躬耕,這是陶淵明自然觀的核心。“人生歸有道,衣食固其端。孰是都不營,而以求自安?”(《庚戌歲九月中于西田獲早稻》)詩人認為人生只有以生產勞動、自營衣食為根本,才能欣賞恬靜的自然風光,享受純真的人間情誼,并從中領悟最高的玄理——自然之道。這種主張力耕的“自然有為論”與東晉士族好逸惡勞的“自然無為論”是針鋒相對的,它是陶淵明用小生產者樸素唯物的世界觀批判改造士族玄學的產物。此詩以樂發端,以勤收尾,中間又穿插以農務,雖是以寫樂為主,而終以勘為根本,章法與詩意相得益彰,但見筆力矯變而不見運斧之跡。全篇羅列日常交往的散漫情事,以任情適意的自然之樂貫串一氣,言情切事,若離若合,起落無跡,斷續無端,文氣暢達自如而用意宛轉深厚,所以看似平淡散緩而實極天然渾成。
由此可見,作詩以理為骨固佳,其尤貴者當善于在情中化理。晉宋之交,玄風大熾,一般詩人都能談理。山水詩中的談玄說理成份多為后人所訾議,而產生于同時的陶淵明田園詩中亦有不少談理之作,卻博得了盛譽。原因就在剛剛脫離玄言詩的山水詩多以自然證理,理贅于辭;而陶詩則能以情化理,理入于情,不言理亦自有理趣在筆墨之外,明言理而又有真情融于意象之中。這種從容自然的境界,為后人樹立了很高的藝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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