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產者,鄭之大夫也。鄭昭君之時,以所愛徐摯為相,國亂,上下不親,父子不和。大宮子期言之君,以子產為相。為相一年,豎子不戲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賈。三年,門不夜關,道不拾遺。四年,田器不歸。五年,士無尺籍,喪期不令而治。治鄭二十六年而死,丁壯號哭,老人兒啼,曰:“子產去我死乎!民將安歸?”
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人,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辭不受令。文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失死則死。公以臣能聽微決疑,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遂不受令,伏劍而死。
(節選自《史記·循吏列傳》)
[注]庳:bì,矮小。梱:kǔn,門檻。尺籍:漢制,把殺敵斬首的功勞記錄在一尺長的竹板上,稱“尺籍”。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李離日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
B.李離日/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
C.李離日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
D.李離日/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
11.下列對文中加點的詞語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處士,古時候稱有德才而隱居不愿做官的人,與“隱士”的含義完全相同。
B.閭里,古代城鎮中有圍墻的住宅區,一般為平民居住的地方。借指平民或鄰居。
C.大夫,古代官階。先秦諸侯國中,國君之下設卿、大夫、士三級。大夫世襲,有封地。
D.寡人,寡德之人,意為“在道德方面做得不足的人”。古代君主、諸侯王對自己的謙稱。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叔敖寬政教民,社會和美。孫叔敖執政寬緩,注重教化,使官民和睦同心,社會風俗和諧淳美。
B.子產執政為民,深受愛戴。子產為相,百姓安居樂業;子產去世,舉國悲痛,仿佛失去主心骨。
C.李離執法公平,以身作則。李離認為屬下斷案有誤而枉殺人命,自己有失察之罪,便自刎而死。
D.循吏勤政愛民,恪盡職守。文中三位先賢都能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守初心,擔使命。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市令言之相日:“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不定。”
(2)公以臣能聽微決疑,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
10. D(本題考查文言斷句。斷句斷句,斷的是句子。所以,先要瀏覽全句,理解大意;然后比對四個選項,找出斷句有分歧的地方,反復揣摩,悉心推敲;排除干擾項,確定答案。比如,提示語“日”字應管到句子末尾,整個都是李離說的話,那么可先排除A、C兩項。再看后邊,“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這個地方的斷句,根據上文意思可知,李離是說自己因為審判有誤,導致錯殺了人,不該把責任推卸到下屬身上。這就可知“今過聽殺人/博其罪下吏/非所聞也”這樣斷句才是正確的,于是可排除B、C兩項。附原文標點:李離日:“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
11.A(混淆概念。“處士”,古時候稱有德才而隱居不愿做官的人,后亦泛指未做過官的士人。而“隱士”是道家哲學術語,指隱修專注研究學問的士人。那些向往入仕但卻無機會無能力入仕之人不是隱士,那些沒有文化的農夫樵子細民野老也不是隱士;只有那些能保持獨立人格、追求思想自由、不委曲求全、不依附權勢、具有超凡才德學識、并且是真正出自內心不愿入仕的隱居者,才能被稱之為隱士。)
12.C(曲解文意。“李離認為屬下斷案有誤而枉殺人命,自己有失察之罪”錯。根據文意可知,李離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人命,發覺后就把自己拘禁起來判以死罪;晉文公勸慰他,認為是李離手下官吏有過失,不是李離的罪責,但李離不愿把罪責推諉于下級,就自殺身亡了。)
13.(1)管理市場的長官向國相孫叔敖報告說:“市場亂了,老百姓無人安心在那里做買賣,秩序很不穩定。”(得分點:“言”“莫”“次行”各1分,句意2分,共5分。)
(2)您認為臣能審察細微隱情,決斷疑難案件,所以(才)讓我擔任司法官。現在我錯斷案情而殺了人,應該判處死罪。(“以”“過聽”“當”各1分,句意2分)
參考譯文:
孫叔敖是楚國的處士。國相虞丘把他舉薦給楚莊王,想讓他接替自己的職務。孫叔敖為官三月就升任國相,他施政教民,使得官民之間和睦同心,風俗十分淳美。他執政寬緩不苛卻有禁必止,官吏不做邪惡偽詐之事,民間也無盜竊事件發生。秋冬兩季他鼓勵人們進山采伐林木,春夏時便借上漲的河水把木材運出山外。百姓各有便利的謀生之路,都生活得很安樂。莊王認為楚國原有的錢幣太輕,就下令把小錢改鑄為大錢,百姓用起來很不方便,紛紛放棄了自己的本業。管理市場的長官向國相孫叔敖報告說:“市場亂了,老百姓無人安心在那里做買賣,秩序很不穩定。”孫叔敖問:“這種情況有多久了?”市令回答:“已經有三個月。”孫叔敖說:“不必多言,我現在就設法讓市場恢復原狀。”五天后,他上朝向莊王勸諫說:“先前更改錢幣,是認為舊幣太輕了。現在市令來報告說市場混亂。我請求立即下令恢復舊幣制。”莊王同意了,頒布命令才三天,市場就回復了原貌。楚國的民俗是愛坐矮車,楚王認為矮車不便于駕馬,想下令把矮車改高。國相孫叔敖說:“多次頒發政令,百姓無所適從,這樣做不好。如果您一定想把車改高,臣請求讓鄉里人家加高門檻。乘車人都是有身份的君子,他們不能為過門檻頻繁下車,自然就會把車的底座造高了。”楚王答應了他的請求。過了半年,上行下效,老百姓都自動把車子造高了。這就是孫叔敖不用下令管束百姓就自然順從了他的教化,身邊的人親眼看到他的言行便仿效他,離得遠的人觀望四周人們的變化也跟著效法他。
子產,是鄭國的大夫。鄭昭君在位時,曾任用自己寵信的徐摯做國相,國政昏亂,官民不親和,父子不和睦。大宮子期把這些情況告訴鄭昭君,昭君就改任子產為國相。子產執政一年,浪蕩子不再輕浮嬉戲,老年人不必手提負重,兒童也不用下田耕種。兩年之后,市場買賣公平,隨行就市定價。三年過去,人們夜不閉戶,路不拾遺。四年后,農民收工不必把農具帶回家。五年后,男子無需服兵役,遇有喪事則自覺敬執喪葬之禮。子產治理鄭國二十六年就去世了,青壯年號啕痛哭,老人像孩童一樣哭泣,說:“子產離開我們死去了啊,老百姓將來依靠誰?”
李離,是晉文公的法官。他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人命,發覺后就把自己拘禁起來判以死罪。文公說:“官職責賤不一,刑罰也輕重有別。這是你手下官吏有過失,不是你的罪責。”李離說:“臣擔當的官職是長官,不曾把高位讓給下屬;我領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處分給他們。如今我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人命,卻要把罪責推諉于下級,這種道理我沒有聽過。”他拒絕接受文公的命令。文公說:“你認定自己有罪,那么我也有罪嗎?”李離說:“法官斷案有法規,錯判刑就要親自受刑,錯殺人就要以死償命。您認為臣能審察細微隱情,決斷疑難案件,所以(才)讓我擔任司法官。現在我錯斷案情而殺了人,應該判處死罪。”于是不接受晉文公的赦令,伏劍自刎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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